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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、口腔醫學、Android、貓、不務正業
考慮已久的新手機終於在這個禮拜天被我買到手了.花了一筆錢,不過覺得這次花的滿值得的,除了皮夾還是在心痛以外.我實在是忍受不了 V3 三不五時自己關機 & 會”當機”的 Bug 問題,雖然手機掉到馬桶是我的過失..不管怎樣,在我經過不斷的比較以及考慮之後,我還是選擇了 Sony Ericsson K700i 這支可愛的傢伙.
另外有考慮的機種還包括了 Motorola E398、Sony Ericsson W600i、Sony Ericsson K750i,再加上 Sony Ericsson K700i,索尼真的是一面性的壓倒局勢啊.原先是很想要摩托羅拉 E398 這支很有質感的手機,不過我在紐約法拉盛找了五家手機行,除了一家還有在賣以外其他的通通都已經停賣.而且價錢跟本是超出我預算太多,近一萬台幣的價格買 E398 太划不來了吧.接下來找 Sony Ericsson 系列的,w600 沒有人在賣不然就是要訂貨,而且也滿貴的.雖然它橘色外殼還有旋轉機殼真的很有意思,但有時候我是非常窮酸的,打消念頭.
Sony Ericsson K750i 是不錯的選擇,不過還是超過我預算.基於我時來窮酸的性格,我馬上打消了這支的念頭.接下來就只剩下 K700i 啦,於是我就在大大小小的手機行裡穿梭尋找這支電話.其實 K700i 跟 E398 都是有一年以上的機種,理論上應該是要被紐約堂人街的手機行淘汰了(這裡手機行是有問題還是這裡人太挑?)不過我找的前四家都還有貨,除了價錢都給我亂報以為我不知道市價行情一樣.還有一家離譜到要賣我 $350,大概一萬左右台幣啦,傻蛋一個.
後來我找到一家他們只賣 $230,還是超過我的預算一點點,於是我就開始跟他哈拉並且盤算著殺價的念頭.其實我對殺價算是滿有一套的,不知道是不是遺傳到我媽還是學習能力特優的關係.但是這也跟我平時不拘小節的個性很矛盾,這大概也是時來的個性吧.總之這支電話最後是被我用 $200 現金價買下來,台灣市價大約是在 6500~6800 不等,我還買便宜了不少啊.現在用起來一切都很順利,除了它有繁體中文顯示卻沒有注音讓我很煩惱以外,其他的功能倒是很滿意.下一篇將會是使用功能大檢閱,目前暫時繼續摸索.
這是第二篇的 Blog 筆記,不得不說這種筆記寫法真的是很方便快速.所以我想我未來應該是會開始把筆記寫在這邊,但是我還是會保留我原來的做法.就是再另外存成一篇 html 檔案出來,這樣一來在電腦裡也好留個底.如果 WordPress 有外掛功能可以自動整理出一篇 html 檔案然後備份在 ftp 裡面,那就太完美了.不管怎樣,目前就暫時保留這種做法吧.
在今年的年初我新辦了支電話,也把期盼已久的 Motorola V3 手機拿到手,不過其實這支電話的價錢跟實用度的比例倒是差了很大一段距離.其中一項就是 V3 按鈕上的漆很容易就會被刮下來,尤其是用指甲去按的話.偏偏我就是那個有一點指甲又是用指甲去按按鈕的傢伙.雖然說追根究底還是我自己活該,但像 V3 這麼會掉漆的手機我還是第一次見到.另外還有其他不少的小麻煩地方,但它畢竟都跟我半年以上了,很難不生出什麼感情來.
V3 跟著我經歷過不少事件,像是有一次我喝醉結果不小心摔到它,它的身上就這樣出現了第一道傷痕.後來幾次摔它則是完全出自於不小心,我手上沒有吸盤所以拿什麼都拿不穩.就這樣又刮又撞的,它看起來就是一副歷經滄桑的模樣.但是最嚴重的是,V3 是自從 V120e 之後再次被我不小心摔進馬桶游泳的手機.經過我拆開急救一番之後它活過來了,就跟 V120e 一樣被我救活過.
但是自從泡水以後它就生病了,還出現了很多後遺症.其中最嚴重的是它會不定時關機,有時候放在桌上等了朋友的電話一整天都沒響,還以為被朋友晃點.結果才知道是 V3 自己搞自閉了,這個有時候讓我滿困擾的.再來另一個問題就是鍵盤上的 # 跟 1 按鈕要用力按下去才會有反應,這不是什麼大問題,不過也一樣會造成困擾.現在物中兩支新選擇,等我領到薪水後大概會向其中一支下手..
Motorola E398
Sony Ericsson K700i
其實這不是我第一次接觸 Blog 程式了,但每一次架設都是到一半就把它刪除掉.因為想說我也沒有用網路程式來寫筆記的習慣,架來也是空放著.不過 WordPress 很有質感的版面設計倒是滿吸引的,所以這次終於決定來嘗試看看到底 Blog 是在流行個什麼鬼.
架設完使用後首先馬上就感覺到,在網路上寫筆記是一件多麼輕鬆的事情。可是我一直以來都是很古板喜歡用手寫的方式,說習慣也早就習慣了,麻煩不麻煩倒是沒什麼影響。再來我有做留存檔案的習慣;手寫方式的話我每寫完一篇都必須存成 html 檔案再上傳,不過這樣一來在我電腦裡也會順便有存檔,將來就算網站沒了我還有自己的存檔。我比較擔心的果然還是伺服器的方面,如果有一天伺服器忽然出錯導致檔案遺失,那我寫的筆記可能就這樣永遠消失了。
排斥的主要原因還是要歸根於我很固執。我從2003年開始以來寫的筆記都是用手寫的方式在進行。一頁又一頁的 html 存檔,一直寫到現在我都還是在用這種麻煩的方式。雖然是有點花時間不過我倒覺得滿有成就感的,但也說不出來是什麼成就感。後來也發現網誌程式其實是個會把人養懶的玩意,太輕鬆的使用的確是會很容易讓人鬆懈下來。這讓我聯想到在我去年寫的作文裡提到的: “科技的成長,是意味著社會的成長進步,又或者是人類退化的徵兆呢?”。到底是人在養科技還是科技在養人,實在有待思考。